2015中国碳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近几年来,随着全球范围内对碳交易市场的看重和对气候问题的强烈关注,全球碳交易产业发展迅猛,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为14000亿元人民币,到2020年将达到220000亿元人民币。

国内对节能减排和碳交易的真正关注,从2009年底哥本哈根会议开始,历经2010年和2011年“两会”以及坎昆会议的小高峰,总共不过一年多的时间。时间虽短,却是热情高涨,国家不断出台相关鼓励和推进政策,各省市、企业的减排行动更是屡见报端。中国碳市场,如日方升蒸蒸而上,但整个行业尚亟需具体的标准和规则,才能形成长期有效的交易机制和真正能与国际接轨的碳交易市场。

我国碳市场现状 国内的碳交易主要通过CDM机制进行。 CDM,全称为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即清洁发展机制。这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CDM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对参与的双方来说,CDM是一种双赢的机制。对发达国家而言,CDM给予其一些履约的灵活性,使其得以较低成本履行义务。

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协助发达国家能够利用减排成本低的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具有全球最为丰富的减排资源。自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CDM在中国获得了长足发展,从2005年刚开始的被质疑,2006年以后蓬勃发展,一直到现在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综合EB(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网站数据,截止到2011年3月15日,全球通过EB注册的CDM项目数为2911个,增幅为49.5%,中国通过EB注册的CDM项目数为1273个,增幅为81.6%。在新增的通过EB注册的CDM项目中中国的占比从2007年的28%上升到59% 除了CDM,国内的自愿减排也一直在发展之中。

自愿减排,是指一个企业在没有任何外在强制力的情况下,自行节能减排,当减排措施不足以中和其产生的全部碳排放时,企业将出资从碳交易市场购买碳减排指标,以此实现“零排放”。 2009年8月5日,天平汽车保险公司购买了2008年奥运期间北京“绿色出行”活动产生的8026吨碳减排指标,用于抵消该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至2008年底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这宗交易开启了中国自愿减排市场的新篇章。自此,中国的自愿减排项目逐渐增长,参与的企业与个人不断增加,但基本上来讲,国内的碳交易还只是一些零星的交易。 在一些行业协会和交易所组织下,有技术能力和资金的相关企业,考虑到企业的社会责任,采取自愿减排措施,树立企业低碳减排的品牌形象,达到企业形象宣传的效果。然而,主要目的却往往只是出于企业公关宣传的考虑,并不能形成有规模、长期的发展机制。因此,国内的自愿减排缺乏足够的发展动力,难以形成规模。

未来中国碳市场发展的趋势 清能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节能减排专业咨询企业,专注于全球气候变化业务和节能减排业务,助力全球气候变化环境的改善和中国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业务板块包括: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咨询、自愿减排(VCM)咨询、能源审计、合同能源管理以及减排项目投资。清能投资目前已有40余个项目在联合国EB注册,是国内CDM咨询机构的佼佼者。

清能投资市场总监吴宏杰先生深刻剖析各方因素,并结合多年从业经验,认为中国碳市场发展有三大趋势:

第一,碳交易约束性指标出现,碳交易的全面发展是大势所趋。 在不久前2011年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确立的“十二五”主要目标中,节能减排目标是: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 政府明确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不仅是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积极表现,为国内碳交易提供了充分的政策保障,更为重要的是为中国碳市场提供了最为急需的发展动力,碳交易的全面发展已是大势所趋。

第二,特定地区和特定行业的减排试点,是中国碳市场的真正起步。 低碳试点是实现全国碳强度下降目标的关键举措,也是探索绿色低碳发展经验的有效途径。江苏等多个省份和地区纷纷把降低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到“十二五”规划中,积极加入到减排行动中来。 更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国家启动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7月19日,国家发改委气候司下发《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作为首批低碳试点省和低碳试点市。 根据通知,试点省区和试点城市要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全面纳入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试点省区和试点城市低碳发展规划。结合这些试点的实际减排效果,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这个举动被多方认为是探索开展碳交易历程中具实质意义的一步。 同时国内也在探索开展低碳建筑、低碳交通等特定行业的减排试点。这些都不啻为中国碳市场在政府层面上的真正起步。

第三,将形成强制性碳交易为主、自愿减排为辅的有效机制。 强制减排,即政府以法律法规或者政策推动,强制规定某些企业或者行业减排,比如电力、煤炭、有色、钢铁等传统高能耗行业,在政府强制减排下,一旦达不到减排标准,就需要去购买减排额度。

全球碳交易市场99%是强制碳市场,只有1%不到是自愿碳市场。之前中国的碳交易之所以发展相对乏力,就在于中国没有强制规定减排义务,碳交易还停留在自愿交易阶段,规模极小。中国国内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没有必要购买碳指标,反观发达国家,由于对国内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有严格控制,企业和机构对碳排放权都有着很大需求。 而这一现象自2009年为之改观。当年11月25日,温总理提出,中国“2020年前,将在2005年基础上减少单位GDP碳排放强度40%到45%”。单位碳排放强度降低的减排目标,对于中国的特定行业和企业来说,就相当于减排任务的出现,势必促进碳交易需求的激增。有需求就有发展,因此,这一事件早已成为中国碳交易发展的风向标。 再加上“十二五”规划中的约束性指标,在随后的几年中,国内势必产生大规模的交易需求,而在此基础上形成统一的碳交易市场自然指日可待。 需求决定市场,自愿减排缺乏大规模进行碳交易的需求和动力,只能形成零散的减排行为,远不足以形成碳交易市场,所以只能作为强制性碳交易的补充而存在。

目前需要做的工作 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加上国家相关政策的鼓励,国内碳市场获得了长足发展。吴宏杰先生分析清能投资掌握的多方数据和资料认为,中国碳市场整体是充满动力的,正处于蒸蒸日上的发展阶段,但在具体细节上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标准化。

首先,碳交易应该怎么做?各地政府、企业要做好温室气体盘查、碳足迹盘查,即各地区、各企业生产过程中导致的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核算,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根本政策。 通过碳核查的数据,可以准确的识别出我国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以及行业和地区,为国家制定相应的政策提供基础数据。因此,政府有必要进行统一的碳排放“摸底”,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实际减排量,来制定相关的具体碳交易规则。 其实国内已经有一些企业走在了碳足迹盘查的前列。中石化、中石油都已有了自己标准的碳足迹排放测算公式,然是只是用做内部研究。而类似的企业做相关的碳足迹和碳中和方面的测算,同样也多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目的,并没有交易层面的。 而依据怎样的标准来核算减排量,依然是一个需要统筹规范的问题,而且在碳足迹盘查过程中,很有可能为之诞生一个全新的行业。

其次,碳交易具体怎么做?相关的标准、方法的制定,在保证国内碳交易的顺利实施的同时,要尽量与国际接轨。 目前国内虽然已经掀起了减排和碳交易风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缺乏统一的标准。正如业内某专家所言:“现在的零星的碳交易是非标准化的,一个项目一个标准。比如,奥运会、世博会和博鳌亚洲论坛等大型会议都会把减排当做时尚项目在做,但是到底减了多少碳、怎么减的二氧化碳,很多人不清楚。” 因此,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保证碳交易更为科学、透明、有条理的进行。相关标准和方法的制定,除了上文所述减排量监测核算的标准,还涉及到具体的规定流程、评定机构、规则限定等,而且参与标准制定的各方一定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包括买方、卖方、中介、咨询开发公司等利益相关实体以及能源环保类非政府组织,才能使这一标准更为公平、客观以完善市场机制。 之前两会期间有专家提议建立“国家统一的碳交易平台”,正是鉴于目前国内的标准不统一,标准太多反而不成其为标准。现在国内成立了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等多个碳排放交易所,但由于国家层面的碳交易办法没有出台,各区域间在开展碳交易活动时会受限于各地经济结构模式、计量办法、交易规则等一系列影响因素,省市级交易所难以形成一定规模的交易量,难以提高交易效率,也不利于碳交易产品的国际对接。 如果有了碳交易的统一标准,从政府层面来讲,可以监管;从企业买卖双方来讲,公开透明;从国际来讲,也容易获得国际认可。因此,中国建立碳交易过程中统一的、具体的标准势在必行。

最后,碳交易怎样才能做的更好?促进金融行业的积极进入。碳金融,是随低碳经济发展而来的,是指由《京都议定书》兴起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即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碳金融虽是碳市场的一部分,碳市场的发展必然带来碳金融的发展,但另一方面,碳金融更能为碳市场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途径和动力,两者互为推动。

目前,国内碳市场发展充满动力,这对于碳金融的发展也是一个难逢的良机。在此机遇之下,国家应鼓励各商业银行努力开展低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银行业承担信贷资金配置的碳约束责任,保险业承担规避和转移风险的责任,机构投资者承担环境治理的信托责任,碳基金承担碳市场交易主体的责任。通过这些机构的共同努力,实现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

国内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业务虽处于起步阶段,但已取得一定进展,碳金融业务也得到拓展。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信贷机制得到初步建立,各银行纷纷针对低碳经济进行了金融创新,完善了业务流程。 比如,国家开发银行依托贷款客户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积极开发包括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在内的碳排放权交易项目,努力为客户提供从项目融资到减排额二级市场交易的全流程金融服务,并于2009年11月率先完成国内商业银行第一笔碳排放交易咨询服务,累计促成383.3万吨CO2交易当量。

当然,碳金融作为新兴事物,各金融机构在实现业务创新的同时,还应该注意规避风险。一是支持优质客户,有选择地支持节能减排企业中有项目运作经验、管理先进的优质客户;二是积极关注国家政策,及时掌握国家有关部门在支持低碳经济和碳金融业务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做大做强。 吴宏杰先生指出,根据碳足迹制定减排政策,依据统一标准实施碳交易,通过碳金融推动整个碳市场,在此基础之上,有强有力的政策作为保障,中国碳市场必然能获得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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