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全国碳排放市场建设的攻坚时期,国家正统计拟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企业名单,对纳入企业的历史碳排放进行核算、报告与核查,为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全面启动提供市场建设支撑。环保企业在碳排放监测、碳资产管理以及碳处理技术支持等多个环节广泛参与到碳减排工作之中,随着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启动,碳减排在国内外都将成环保投资新热点,环保清洁能源企业将迎来巨大的投资机会。在自愿碳交易市场下,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不仅可以督促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而且有利于培育企业低碳发展的理念,从而有助于实现我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以下是企业碳交易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政策风险。碳交易本质上是政府为达到低碳减排目的而创设的环境政策工具,碳排放权市场本身就是各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产物,具有很强的政策依赖性。碳市场的活跃与否一定程度上受制于政府的环境政策积极与否。碳市场在供求上首先依赖于国家的政策安排,而基于政策的不同,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又会呈现出极为复杂的状况。从这个角度来看,政策方面的不确定性会给碳市场带来巨大的风险。从碳金融业务方面来看,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之间往往会因为国家财政政策的变动而调整自身的资本输出与投资,碳金融市场也将呈现出一定程度上的政策波动。此外,由于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法规,现有的规定也仅仅停留在部门规章层面,企业碳排放权的界定缺乏法律上的有力支持,因而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不免存在法律风险。
履约风险。为了使企业不能重复利用分配到的配额,在每个年度结束之后,纳入碳交易体系的企业必须将分配给自己的二氧化碳排放额度上交,并且这些上交份额还要与其在该年度排放的份额相等,同时这些排放配额作废。上交配额的过程也即企业的履约过程。一般而言,国家或地方都会对企业上交配额的时间有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上交,否则将会承担由未能按期履约带来的风险。一方面,企业将会收到来自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处罚方式主要以罚款为主,罚款数额将以碳排放权的价格为基准;此外,企业违约的记录将会通过一定渠道向公众公布,这不仅影响企业的社会形象,也将对企业的商业信用造成打击。
市场风险。市场存在的意义在于减少交易活动的成本。传统的市场一般都具有固定的场所,经济人置身其中,通过协商、博弈甚至包含各种政治利益的角逐而达到产权交换、获取利益的目的。现代经济中,商品交易所、证券交易所等新的市场形式出现,其重要性在市场经济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所有的交易所都详尽约束参与交易活动的个体的行为,如交易时间、交易种类、双方责任和解决争端的条款等;它们都提供争端解决机制,并对违反交易规则的个体进行制裁。”尽管碳市场本身固有的市场属性决定了其风险发生的必然性,但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固有缺陷仍不可避免。
操作风险。与一般的商品市场相同,碳市场也需要一个交易平台将卖方、买方、套期保值者、投机者高效有序地汇集在一起,这个交易平台被称作交易所。交易所通过提供买卖合约的场所,为碳交易制定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并保证和监督这些制度、规则的实施,最大限度地规范碳交易行为。由于碳交易在我国还属于新兴事物,现有的碳交易活动也仅在试点地区的交易场所进行,碳交易对于很多非试点地区的企业来说还属于一个新鲜事物。在全国范围内碳市场格局下,企业如果不熟悉交易所工作流程,在碳交易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此外,由于我国的碳交易发展尚未成熟,不少企业对碳交易的流程还不太熟悉,对交易规则的了解也不是很全面,国家层面上对碳交易还缺乏系统的监管章程,操作风险不容小觑。
(本文摘选于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第18卷第2期 作者简介:钱晓晨(1991),女,江苏无锡人,华东政法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